11种医药保健品违法广告遭曝光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发布了今年第三期违法广告汇总,对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前列清茶”等11种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频次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予以曝光。
2010年第3期违法广告公告汇总显示,在该公告汇总期间,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发布违法广告公告等形式,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724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2257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4185次。撤销或收回了因严重篡改审批内容进行违法宣传的123个药品广告、4个医疗器械广告和13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吉林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违法广告涉及产品采取了347次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
这11种违法广告是:
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前列清茶”;
吉林天药本草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心舒胶囊”;
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龟蛇酒”;
贵州家诚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药品“解毒止泻胶囊”;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回生甘露丸”;
保定中药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舒筋丸”(广告中宣传名称:金关捷);
河南凌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腰枕治疗仪”;
北京盛世临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盛世临红外保健系列贴—Ⅰ型”(商品名:化糖贴);
哈尔滨市天地仁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痔疮磁化膏推射器”;
保健食品“新滋美牌新滋美胶囊”(国食健字G20070117);
保健食品“东方之子牌双歧胶囊”(国食健字G20050741)。
微微健康网提醒各位网友:在购买医药保健品时请谨慎,认清商标,做好产品咨询,必要时候应请教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