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媒体曾报道有洗发水检出二噁烷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 (记者黄小希)日前,有媒体报道称“霸王”洗发水经检验含有致癌物质二噁烷,引起社会关注。
实际上,二噁烷并非首次出现在舆论的风口浪尖。2009年,媒体对强生等婴幼儿卫浴产品安全性问题的报道,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评估结果,让人们认识了这种化学物质。
然而时隔一年多,当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社会担忧情绪依旧。针对这起风波,记者采访了相关权威专家。
化妆品中为什么会出现二噁烷
霸王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4日在其官方网站刊载《霸王致消费者的一封信》,文中提到:霸王产品中所发现的二噁烷也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自然残留,其量是一般食品、水和空气的微含量,这种残留是目前技术上无法避免的。 据国家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规定,二噁烷为化妆品中的禁用原料,但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有可能作为杂质随原料带入产品中。
北京日用化学研究所所长徐良教授告诉记者,在由环氧乙烷制备聚乙二醇及含聚乙二醇结构的化妆品原料时,通常会伴有副产物二噁烷的生成。一般来说,含有聚乙二醇结构的化妆品原料,例如洗涤剂、乳化剂、保湿剂等原料,均有可能含有二噁烷残留物。
在化妆品中,含聚乙二醇结构的原料使用比较广泛,所应用的产品涉及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清洁类产品以及部分膏霜、乳液等护理类产品。不过,由于添加量与使用原料品种上的差异,一般来说,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清洁类产品中残留二噁烷的几率与数量,要高于其他品类。
“当然,由于制备技术等方面的差异,即使是相同种类的原料中二噁烷残留量也会不尽相同。”徐良建议,应该鼓励原料生产企业通过改进制备工艺等做法生产纯度更高的原料,供化妆品企业选用。而化妆品企业也可在其成品的制备工艺中,积极探索可以进一步减少二噁烷杂质残留的可行性。
二噁烷对人体有多大危害
记者在北京南二环的一家大型超市随机采访了一位顾客。他表示,自己曾经使用过“霸王”中草药洗发露,“但现在说含有致癌物质,我还是不用为好,毕竟身体安全重要”。
同样在致消费者的信中,“霸王”声明:霸王所有产品均经过严格安全测试及检验,严格遵循各国家、地区以及国际行业的监督检验标准,确保产品在正确及可预期的情況下使用均安全可靠。
据了解,除了存在于化妆品中,二噁烷还可存在于很多介质。职业暴露、呼吸空气、饮水、食用可能含有二噁烷的食品以及使用可能含有二噁烷的日用化学品、外用药品、农畜产品,都可使人体接触二噁烷。
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教授秦钰慧表示,动物实验已经证明,二噁烷对动物具有致癌性。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表明二噁烷对人具有致癌性。她同时指出,在现代生活中,致癌物质在很多方面都存在,要想完全不接触致癌物质是不可能的。但是,只有当致癌物质达到一定的量时,它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 “目前的研究表明,二噁烷的经皮吸收率约为4%。也就是说,不是所有涂在皮肤上的化妆品中含有的二噁烷均被人体吸收,仅有4%可能被吸收进入人体内。”秦钰慧说,目前的调研表明有些化妆品中虽然含有二噁烷,但是含量很低,而且二噁烷经皮吸收率也很低,各国官方管理机构均认为,目前在化妆品中含有的微量二噁烷,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因此,尚无必要制定化妆品中二噁烷的限量标准。
秦钰慧介绍,据她所了解的文献情况,美国曾对2000多份人体血液样本中的二噁烷含量进行测定,“但未检出”,“这更说明,目前微量二噁烷在化妆品中的存在,不会对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一般来说,二噁烷在化妆品中由于技术上无法避免的原因导致的残留量很低,加之已知残留几率相对较高的产品,例如香波、浴液、洗手液、洁面乳等在使用方法上都属于‘即洗类’产品,经过冲洗后其在皮肤上的残留大为减少,在此基础上再经过透皮吸收进入人体的量应该是微乎其微,没有证据表明在这种情况下残留在化妆品中的微量二噁烷杂质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徐良说。
如何看待产品安全性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日用品安全问题频遭曝光,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冲击着社会对于产品安全性的信任。
“强生”风波后,国家药监局曾成立由毒理学、皮肤病学、化妆品工艺学、化学检测等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安全风险评估专家组,对国内婴幼儿卫浴产品进行抽检,并对二噁烷含量可能较高的香波、浴液、洗手液、洗洁精等进行抽检。
当时的结果是,仅在部分化妆品中检出含有微量二噁烷。而对二噁烷杂质检出值最高的化妆品的安全风险评估表明,按“使用说明”正常使用这类产品,不会对消费者产生健康危害。
广东日化商会秘书长余雪玲回忆,今年3月份,广州媒体曾报道有洗发水检出二噁烷的消息。她认为,正是由于国家药监局曾对二噁烷及其抽检情况进行过详细介绍,媒体报道并没有引起业界和公众的过分担忧。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涂光晋表示,老百姓对食品、药品、日用品安全性信任的重建,是一个反复、长期的过程。他们的担忧,不是经过一次或几次权威发布、宣传,就能够消除的。要改变现状,还需主管部门拿出实实在在的监管成效,需要对全社会进行持续的健康传播,帮助公众恢复信心,并能以更科学、客观的态度来对待食品等方面出现的一些问题。同时,媒体应坚守自己的社会责任,正确履行监督职能,科学、准确地传播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信息,避免利用公众对产品安全性的担忧进行炒作。